警方修訂《警察通例》傳媒的定義後首次大型公眾活動,多次拉起封鎖線查核現場記者身分。記協派出觀察員到場,質疑警方設立封鎖線是沒有必要。
警方修訂《警察通例》關於「傳媒」定義後首次大型公眾活動,大批記者採訪的場面依舊。警方截查市民,亦拉起封鎖線查問現場記者,要求部分記者離開。
警員:「你是哪間媒體?(立場新聞。)那你可以離開。(即是政府新聞處登記媒體才能去採訪區?)不是。」
之後再擴大封鎖範圍。
警員:「這裏是封鎖區,不是採訪區,沒有採訪區。」
幾名穿着黃色或橙色背心的傳媒被截查,有自由記者在查證後獲准離開;亦有人被票控違反限聚令。
被截查的還包括正在讀中四的學生記者Perry。警方突然推前防線,Perry與攝影師被困在封鎖範圍內,在出示記者證後獲放行。
Perry自反修例運動與朋友創立網媒,到前線採訪。他說,之前採訪都曾經被票控違反限聚令,在警方修訂警察通例後,已聯同其他網媒找區議員及律師作法律支援。
學媒新聞創辦人Perry:「我們本身都很少會走到最前,本身會與警方保持距離,盡量希望不會太近,擔心太近,警方會覺得妨礙他們工作,或又會覺得是否刻意阻差辦公。」
記協派出觀察員,觀察警方對待傳媒的手法,有警方傳媒聯絡員向他講解安排。
記協觀察員呂秉權:「假如說現時情況危險,不拉封鎖線會有問題,這樣可以明白。現在旁邊有事情發生,有市民被截停搜查,記者想看看如何處理,毋須將記者封起;封起後,亦毋須將他們趕走。」
警方早前指,修例可以便利真正從事採訪的記者在特定情況下在封鎖區內採訪。這日,警方多次拉起橙帶封鎖部分地方,都未見有邀請任何傳媒入內採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