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銀行表示,根據前期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的清產核資結果,包商銀行將被申請破產,有關部門正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追責問責。
人行發布第2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,並以專欄形式首次披露包商銀行處置情況,表示為保障包商銀行流動性安全,接管以來人行在接受足額優質抵押品前提下,向包商銀行提供235億元人民幣額度常備借貸便利流動性支持,不僅高於2004年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時期的保障程度,與國際上同類型機構風險處置時的債權保障程度相比,亦是比較高的水平。
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又提到,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處置順利實施,積極化解部分城市商業銀行、農村商業銀行、農村信用社多年隱藏的風險,最大程度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。推動省級政府「一省一策」制定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規劃。錦州銀行、恒豐銀行改革重組方案順利實施。
人行在5月時提到,因疫情影響,包商銀行後續依法處置工作進度需適當延後,接管期限延長6個月,直至今年11月23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