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大學生會早前發起聯署,要求校委會撤回解僱戴耀廷的決定,學生會代表中午向校方提交收到2500名師生及校友簽名,校方派代表接收。
聯署信同時要求校委會於本月10日前,書面提供推翻教委會建議的理據,並檢討及修改《香港大學規程》有關校務委員會校外委員任命程序,包括校委會主席,在過程中確保各持份者參與。
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批評校委會的決定,公然踐踏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。有學生會代表質疑,戴耀廷案件的上訴程序仍在進行,校委會的決定是草率及不公平,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如果認為決定有理,應公開說服群眾,又認為校委會過往也有公布重大決定,保密協議並非藉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