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通過陳菊出任監察院長 開票前藍委丟水球再爆衝突

(中華時報/中華新聞通訊社17日台灣電)在台灣,立法院通過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,總統府前秘書長陳菊,將出任監察院長。

立法院會17日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,國民黨立委丟水球、灑水企圖阻擋開票,並與民進黨立委爆發肢體衝突。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9年7月17日

立法院的投票在中午12時截止,要求停止投票、重新召開審查會的國民黨立委,開票前再與民進黨立委爆發衝突,國民黨立委向主席台擲水球,企圖阻止開票,民進黨立委就用發泡膠板和穿上雨衣阻擋。陳菊最終在65票同意、3票反對及2票無效下,獲過半立委同意出任監察院長。

立法院原定今個星期二就總統府前秘書長陳菊獲提名出任監察院長,舉行審查會,但國民黨立委進入會議廳後,就佔據主席台杯葛,認為陳菊的黨派背景濃厚,反對她出任監察院長,民進黨立委昨日強力清場。

立法院會今天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,投票結果出爐,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及其他監委被提名人共27人,都經全體立委過半數同意獲超過57張同意票,監察院人事案全數過關。

立法院會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,約9時開始領票、投票,並在11時截止,隨即進行開票。投開票過程中,因國民黨立委不滿監察院人事案,數度發生推擠、丟水球等衝突,但最後仍完成投開票作業。

過關的第6屆監察院人事包含監察院長陳菊,監委則包含紀惠容、王榮璋、葉大華、鴻義章、王幼玲、高涌誠、田秋堇、趙永清、蔡崇義、林盛豐、王美玉、陳景峻、蘇麗瓊、賴振昌、林郁容、蕭自佑、葉宜津、范巽綠、林文程、郭文東、張菊芳、賴鼎銘、浦忠成、王麗珍、施錦芳、林國明。

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明定,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,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、1人為副院長,任期6年,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。

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,監察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,不經討論,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,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,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/2之同意為通過。目前立委總數為113席,因此只要獲57張同意票,即為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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