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成受訪護士曾被職場欺凌 醫管局:可按機制申訴

有團體就醫管局護士遭受職場欺凌的情況,進行問卷調查,顯示有8成護士過去半年內曾被欺凌,影響工作及產生離職意向。醫管局指,會定期檢視投訴機制,並會研究有關團體的建議。

(中華時報香港訊)有醫護人員工會關注公立醫院護士遭受職場欺凌的情況,並進行問卷調查,結果顯示有8成受訪護士過去半年內曾被欺凌,影響工作及產生離職意向。

䏊工盟屬下的醫管局職工總會聯同香港護士協會,在本年1月至6月初期間,以網上問卷訪問800名醫管局護士。

調查結果顯示,分別有84%受訪者過去半年內,曾最少一次在工作中被羞辱或嘲笑,或遭到侮辱或冒犯說話。亦有超過8成受訪者表示,曾最少一次成為被喝斥或憤怒發洩的對象。近半數受訪者反映,事件令他們有離職意向,或者對工作有負面影響,而尋求輔導協助,或向上級或工會報告,分別只有13%及20%,亦有超過8成人不認為機構重視並關心員工。

香港護士協會主席李國麟認為,職場欺凌在公營醫療護士之間情況普遍,但看不到醫管局有反欺凌政策。

醫管局職工總會認為情況相當嚴重,向醫管局提出6項建議,包括定義職場欺凌、確立工會代表權,改革委員會的調查方法,並在職員上訴委員會加入醫護界別人士及工會代表,以增加代表性。

醫管局回覆查詢時表示,醫管局的《行為守則》中明確指出「互相尊重」為核心價值,當局亦加強對前線主管及人力資源同事在處理職員投訴方面的技巧,並已成立小組,為促進工作場所和諧及互相尊重的策略、措施和宣傳,向聯網及醫院提供建議。如職員就其他職員或管方對他的待遇感到不滿或不公,可以按既定機制申訴,若投訴處理後仍感不滿,亦可以提出上訴。

醫管局又說,職員亦可就投訴內容的類別,向相關監管機構提出申訴,醫管局會適當跟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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