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呼吁市民不要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

警方留意到有人以宗教名义号召市民于六月十二日(星期五)在港岛区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。警方必须指出,根据《预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组聚集)规例》附表一,有关宗教活动中羣组聚集的豁免,前提是该活动的举行地点,是兴建作或惯常用作崇拜地点的处所。因此,不是所有宗教活动,均属于《预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组聚集)规例》所列明的豁免羣组。

警方重申,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有机会违反《公安条例》下的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」,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五年。此外,有关行为亦会增加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及有可能违反《预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组聚集)规例》订明的进行受禁羣组聚集的相关罪行。

警方强调,在疫情严峻时期,任何羣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扩散的风险,呼吁市民不要参与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及受禁的羣组聚集。警方当日会在相关地点部署足够警力,迅速果断执法,包括进行拘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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