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歲學生及27歲廚師涉嫌2月於旺角堵路被控同一項行為罪

(中華時報香港訊)一名14歲學生及27歲廚師涉嫌在旺角設置路障堵路,被控同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,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14歲學生獲准自簽1000元、守行為18個月,期間須保持公眾安寧及行為良好,涉案證物如護頸套及手套等被充公。廚師則暫時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6月1日,待控辯雙方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。

兩名男被告同被控於今年2月4日,在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,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,以發泡膠和膠欄杆佔據9平方米的道路,對車輛造成阻礙。當日警方巡邏時,發現有黑衣示威者將發泡膠及膠欄杆等物品拋出行車線,於是採取驅散行動,一度截停涉案學生,另一名被告嘗試拉開他,兩人被制服,警誡下學生保持緘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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