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華時報訊)《壹週刊》記者在採訪涉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的調查新聞時,警方曾查看攝影記者相片和將文字記者的採訪簿影印。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,事件嚴重,因為記者的採訪材料受法例保護,要法庭要求才能取閱,而且取閱的要求相當嚴謹,警方應明白不應隨意看記者的採訪資料。他認為,涉事警員的做法,是嚴重侵犯和干擾記者採訪工作,有違法之嫌,是很嚴重的事件,要求警方公開交代。
楊健興在香港電台節目表示,相關報道亦引述有警員問記者,是否知道住宅內所住的是好重要的人。楊健興認為涉事警員的講法奇怪,警方事後未有澄清和反駁,令人相信警員在查問記者前,已知道記者正在跟進有關警隊高層的報導,他認為是刻意針對記者的調查,阻礙採訪。
他又表示,記者接受警員查問時已表明身份,毋須向警員交代正跟進的報導內容與對象,但在記者表明來意後,警方仍以涉嫌游蕩拘捕記者,他質疑游蕩罪的是否能隨意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