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華時報訊)國務院港澳辦三發聲明表示,香港警方根據事實和證據,依法拘捕黎智英、李柱銘、李卓人、梁國雄、何俊仁、吳靄儀等15名犯罪嫌疑人,是維護香港法治、秩序和社會正義的正常執法行動,港澳辦堅決支持。
港澳辦表示,美英政府和一些政客對此異常關注,急不可待說三道四、妄加評論,將這些人組織、策劃、參與非法集會,美化成行使言論集會自由的民主行動,完全無視有關非法集會遊行演化為極端暴力活動的客觀事實,公然為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開脫罪責,將警方的正當執法行為污蔑為「政治化執法」,甚至公然要求警方撤銷控罪,並藉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》向警方和司法機關作政治施壓。
港澳辦批評這肆意踐踏香港人權和法治,公然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和高度自治權,粗暴干涉中國内政和主權,再次暴露美英勢力為香港一些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的政治圖謀,對此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,港澳辦強調,將繼續堅定不移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,支持司法機關公正司法,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,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、安全、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。
國務院港澳辦點名批評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,蓄意違背誓言、嚴重濫權行為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。
港澳辦在網站發文,表示立法會内務委員會主席選舉,在郭榮鏗與其他反對派議員故意拖延下,延耗 6個月、15次會議仍未完成,這放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是天大笑話,目前已經有14條法案不能及時審議,超過80條附屬法例在限期屆滿前無法處理,一些民生法案亦未能及時通過。
港澳辦表示,郭榮鏗解釋這是為阻止通過國歌法等法案,質疑對方如此敵視國歌法,反對在香港使用國家象徵,是否真認同「一國」原則,是否真擁護基本法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,批評他夥同反對派議員的種種行爲,蓄意違背誓言、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,可謂事實清楚,鐵證如山,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《基本法》第104條的解釋,以及《宣誓及聲明條例》,立法會議員如果違反誓言,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國務院港澳辦在網站發文表示,指中央授予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,並不意味著中央沒有或放棄監督權,如果出現嚴重影響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的情況,損害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,中央就必須過問,包括適時表明立場及加以糾正。
港澳辦說,近日香港有人對中聯辦在基本法之下的角色和權力提出質疑,認為中聯辦與中央其他部門一樣受基本法第22條規限,不能對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作出干預,批評有關看法並不準確,沒有充分考慮到香港中聯辦的特殊性。港澳辦表示,儘管基本法沒有對中聯辦的法律地位予以明文規定,但無論是之前的新華社香港分社,還是更名後的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,都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,負責代表中央處理香港有關事務,完全有權力、有責任對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、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正確實施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。
港澳辦又表示,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等人惡意造成內委會停擺,已衝擊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,反問有關嚴重事件,中央怎能坐視不理,因此由中央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發出嚴正警告,是撥亂反正及理所當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