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為收件人的信件,內藏一個小型土製炸彈

(中華時報訊)香港警察總部收到一封以警務處長鄧炳強為收件人的信件,內藏一個小型土製炸彈,爆炸品處理課處理,事件中無人受傷。

警方表示,警察總部在早上10時許,收到這封本地寄出的信件,職員處理時臭到易燃氣味,通知爆炸品處理課到場處理。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表示,有關爆炸裝置能局部運作,並一度冒煙,影響範圍可達兩三呎,可傷及開信人的眼部及面部,警方正檢驗炸彈的性能。他又說,與近月警方發現其他懷疑炸彈案不同,形容手法與世界各地的恐怖份子相似。

負責調查案件的港島刑事總部高級警吳穎詩說,非法及惡意引爆炸彈,一經定罪可判終身監禁,又認為設計爆炸裝置及寄出的人,有意圖令收信及打開的人受傷,由於爆炸裝置一般非常不穩定,甚至在運送途中可能會發生爆炸,會傷及無辜巿民,警方譴責這種極不負責的行為,形容是公然挑戰執法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