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若驊:中央有責任有權對香港事情提出意見 本港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

(中華時報訊)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,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表意見時,大家毋須要過份報道。她指出中央有責任、有權對香港事情提出意見,實際操作仍由香港負責。

鄭若驊提到,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,香港按《基本法》在某些事務有一定高度自治,但在一國兩制下,不代表中央不關注及放棄執行「一國兩制」下相關權力。

她說,社會反而要關注有人向外國政府建議制裁香港,希望透過外國法律制裁香港,並提交報告影響香港施政,才是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,干涉中國內政,是違反國際法律及國際慣例。

至於被港澳辦及中聯辦點名批評、主持立法會內會會議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,或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,律政司會否提出檢控,鄭若驊說,不會回應個別情況,指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基本法律原則,涉及干犯的人要是一名公職人員,在擔任期間藉著作為或不作為,故意作出失當行為,而且失當行為屬於嚴重,要視乎證據。

對於有報道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抗衡中央官員,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,馬道立早前已發表聲明,強調任何人都不應就無事實根據的事情作出揣測,相信負責任的媒體在報道前亦會確認事實,亦相信專業人士在發表意見時都要基於事實,她又說公眾應該清晰知道司法獨立是香港的基石,不可隨便被人誤導。

鄭若驊重申,本港的司法獨立在《基本法》有健全機制保障,包括委任法官要由獨立的委員會提出建議,並基於法官的司法及專業資格去考慮,法官獲委任時要宣誓,以無懼、無偏、無私、無欺的原則做事,《基本法》亦確保司法獨立,不會因為政治立場作任免,法院判決時會寫明理據,公開透明進行審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