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《鏗鏘集》編導被捕令人質疑警方目的 記協等機構感憤怒

中華時報/華聞社11月3日香港電)香港電台電視部編導蔡玉玲被捕。警方傍晚表示,接獲市民投訴,指有人在一個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,懷疑侵犯個人私隱,調查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警員下午拘捕一名37歲姓蔡女子,涉嫌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」。香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指出,查冊是傳媒常用做法,有助了解報道對象的身份,為公眾提供資訊完整的報道,形容今次有記者因而被捕情況罕見。記者協會對警方行動表示極度震驚及憤怒,主席楊健興憂慮,會為傳媒行業帶來寒蟬效應。

據了解,被捕的是香港電台電視部有四十年歷史的知名時事節目《鏗鏘集》編導蔡玉玲,她亦曾擔任香港電台的工會主席。事件涉及蔡玉玲有份製作的《鏗鏘集:7.21誰主真相》。

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等8間傳媒組織和工會發表聯署聲明,指對警方橫蠻無理及荒誕的行動,表示極度震驚及憤怒。聲明說,追查事件真相屬傳媒天職,過去不少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報道,包括政府高官僭建及選舉舞弊等事件,均透過查冊方式揭露,又指查車牌是記者常用的調查方法。聲明批評,警方今次濫用《道路交通條例》打壓正常採訪行為,必定摧毀新聞自由,造成寒蟬效應,嚴正要求警方盡快交代細節以及拘捕的理據,立即無條件釋放蔡玉玲。

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發表聲明,指高度關注有關事件,認為監察政府、為公眾利益追查真相、核查資料和進行偵查報道是記者天職,警方今次以涉嫌違反《道路交通條例》拘捕傳媒工作者,令人質疑警方行動的理據和目的。聲明又說,深切憂慮警方的行動損害新聞採訪自由,強烈要求警方解釋拘捕理據,及在無確實證據前盡快釋放被捕記者。聲明指出,新聞工作者多年來透過查冊等方式,偵查報道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,是職責所在,也是維護香港整体利益,敦促當局嚴肅正視尊重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。

香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指出,查冊是傳媒常用做法,不同傳媒機構都會使用,當記者要了解報道對象的身份時,很多時會透過地址或車牌等蛛絲馬跡尋找資料,以提供資訊完整的報道。李立峯說,多年來傳媒使用查冊的方法,都沒有受到質疑,大家明白記者工作涉及公眾利益,因而收集資料,形容今次有記者被捕的情況罕見。

香港電台主管,香港特區政府廣播處長梁家榮稱,案件或已進入司法程序,因此不便評論,但蔡玉玲被捕對港台的新聞工作影響「非常大」,擔心會否出現「寒蟬效應」,但不應暫停港台的調查報道。梁家榮說:「新聞工作者始終會擔心的。因為如果控罪涉及他在採訪或搜集資料期間的做法,那我們都得認真的看待,整個行業都該認真看待。」

33名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團成員對事件表示極度憤怒,認為警方針對傳媒常用作調查報導的車輛查冊,明顯令人感覺帶有秋後算帳的政治目的,形容警方是以「莫須有」罪名作拘捕。顧問團成員憂慮,傳媒進行土地查冊、公司查冊等重要的調查方法有機會被封殺,會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,又說支持港台節目製作人員繼續為香港市民探求事實、揭露真相。

香港電台工會認為,做法已引起寒蟬效應,目前仍在了解詳情,據報道引述消息指,事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調查是「諷刺」,令人質疑今次拘捕行動,與蔡玉玲有份製作《鏗鏘集:7.21誰主真相》調查報道有關。工會表示,警方仍未公開交代突然上門拘捕的原因,只見傳媒引述「消息」報道,令人質疑警方再次以消息人士身分「放料」。

法政匯思成員、大律師何旳匡解釋,根據法例第374E章 《道路交通(車輛登記及領牌)規例》,任何人在付費後可以向運輸署申請取得有關資料,並無任何用途限制。不過,署方因應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》引入行政措施,2003年開始,要求市民在提交申請時,填寫表格時須申述用途。他又說,有關表格在去年10月曾經更新,把有關用途範圍收窄,及將「其他用途」一欄刪去,記者亦沒有一個選項可以因為採訪而索取相關資料。何旳匡認為,有關限制未必乎合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》,因為條例內對記者搜集新聞資料有所豁免,所以運輸署的表格如果沒有容許記者作出申請,是否合理限制,有爭辯空間,記協等新聞組織有空間提出司法覆核。

大律師陸偉雄表示,有關查閱車輛登記細節資料,一般是用在車輛買賣時,準車主可能想查閱上手車主的資料。而在相關法例下,如果提出查閱的人士另有目的,例如想「起底」等,用這個方法去獲取資料,就可能觸犯相關法例。但陸偉雄說,假如今次事件屬實,涉案人士最終被告上法庭,案件仍有爭拗空間,因為過往觸犯《道路交通條例》374章111條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件不多,案例少至近乎沒有,並無權威的裁決可依循。法庭在處理案件時可以釐清相關法律原則,日後市民在使用有關機制時有例可循。

香港警務處向中華時報/華聞社確認,警方星期二(11月3日)逮捕一名37歲蔡姓女子,指控她涉嫌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」,正將其扣查。

警方所指控的行為與蔡玉玲今年7月參與製作的一集報道有關。節目當中提及一些在「721事件」中出現過的汽車,以及這些車輛的車主,和他們與事件的關係。

2019年發生在新界元朗的「721」襲擊事件被視為香港「反送中」示威的一起標誌事件。

香港警方今年8月以「參與暴動」為由拘捕當時遇襲的民主派政治人物,並公開指責媒體誤報「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」,和公眾針對此事「斷章取義」抹黑警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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