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劉淑儀倡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成立行政長官安全委員會

行政會議成員、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,港區國安法實施後,本港有需要成立「行政長官安全委員會」,加強情報搜集,亦可與軍方交換情報。

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表示,港英年代亦有類似架構,由港督、保安司、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組成,亦有英軍的情報處合作,而澳門亦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,特區政府亦可成立「行政長官安全委員會」,可以與軍方交換情報,並招募人手,但有關人員需要具備國內外視野,警方初步可招募退休人員協助。

葉劉淑儀又認為,如果設立「行政長官安全委員會」,可以不時演習,應對不同情況,例如應對大型災難或生化襲擊的演練,又指港英年代,類似架構亦不時演習,當時英軍亦有參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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