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落案起訴林卓廷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名

民主黨副主席、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,今早被廉署人員上門拘捕,被指涉及披露「7.21元朗站事件」受調查人士的身份資料。廉署說,早上落案起訴林卓廷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名,他現已獲准保釋,下午2時半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
廉署說,早前接獲投訴後,依法並按既定程序就該懷疑披露事宜進行調查,其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。

林卓廷的社交網站專頁今早上載一段影片,顯示他在寓所被捕的情況,他當時質疑廉署為政治理由演繹有關條例,淪為政權打壓工具。

廉署就表示,控罪指林卓廷涉嫌分別於去年12月30日、今年1月21日及7月16日,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觸犯《防止賄賂條例》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,向公眾披露該項調查中一名受調查人士的身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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