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促學校檢視圖書及教材 陳淑莊稱紅線不斷移動

(中華時報/中華新聞通訊社香港6日電)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,《港區國安法》執行情況和準則有好多不清楚的地方,並舉例指出,7月2日政府才發聲明,指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口號有港獨等含意屬違法,但在7月1日已拘捕拉起相關標語的人士,被捕人是否等同已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,令人不知所措,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到立法會解釋。

她接受本台節目《千禧年代》訪問時說,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至今,有警察上門向貼有標語的餐廳和議員辦事處查問,圖書館亦覆檢不同著作,顯示並非如當初建制派人士所言,立法只影響少數人,而是無遠弗屆,令市民活在恐懼和白色恐怖當中,要自我審視。

另外,對於《港區國安法》訂明被判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者,即喪失參選資格,但當中未有列明期限,陳淑莊認為,《港區國安法》如果剝奪議員或公職人員終身參選權,是牴觸基本法。

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,覆檢館藏內容是政府自我約束的行為,不認為會影響出版自由,或令書店單純因出售書籍而誤墮法網。但他亦補充,一切行為都應自己決定是否值得冒風險。

教育局表示,因應《港區國安法》明確規定四類行為為罪行,學校管理層及教師應適時檢視各項學與教材料,包括圖書,如發現內容有過時或有機會涉及上述四類罪行,除非是在正向教導學生國家安全的意識,以及個人作為國民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背景下闡釋,否則一如涉及其他嚴重罪行或道德倫理上社會不接受的行為,在正向教導學生和保障學生的大前提下,理應將它們移除,並重新選材。

教育局發言人說,學校提供給學生的閱讀材料,不論圖書館內外,均應配合課程,內容合適和具質素。學校因應學生的學習需要定時覆檢圖書,確保內容合適和具質素。這是恒常工作,亦不單是圖書館主任的工作。

局方又說,基於校本管理原則,學校毋須提交圖書館藏書目錄予敎育局審評,故難以評論個別書籍。事實上,學校一向在選取學與教資源方面擔當把關的角色,如有任何問題,教育局亦會嚴肅跟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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