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按尚无出台“港版国安法”筹建“国安队”

(中华时报讯)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最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香港警队计划就港区国安法的执法事宜,成立一个专责小组,职责包括收集情报、调查和培训人员等。他并指,人员数量按需要设定。

李家超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表示,香港警方会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,由警务处长邓炳强领导,负责收集情报、调查和培训人员,日后会考虑加入其他纪律部队的成员。他指出,相关法例一开始实施新部门已可运作。他谈到,警察职能主要是针对治安和罪行,而国安法则是相对复杂的问题,必须由专责部门处理。他称,警队已展开成立新部门的前期工作,包括审视资源调拨、人力及器材规划。李家超称,“警队必须成立专责部门,学习如何将法律(国安法)应用于实际情况,并收集相关非法活动或行为的情报和证据。”

此外,对于中国全国人大的决定列明,中央维护国安的机关可根据需要,在港设立国安机构,李家超对此没有透露新部门将如何与有关机构合作,但表示澳门的经验可以是一个参考。他提出,相信中央的情报收集网远大于警队,其分析亦属更高层次,形容中央具备“直升机的视野”,掌握全盘局势,“香港作为一个城市,不能只靠自己收集到的资讯,中央会让我们知道整个形势。”他说,仗赖中央的经验,现行可能已经有一些好的方法可以借鉴,同时,国际政治在国家安全层面的应付,必须来自国家的层次。

上月30日,中国大陆公安部表示将在捍卫国家安全方面,给予香港警队指导和支持。李家超拒绝透露更多有关港警和大陆国安部门合作在港执法的细节。

他表示,相信大陆国安部门有更广泛的情报收集网络,及有更高层次的分析和视野统览全局,并让港府了解整个形势。

但李家超同时强调,在香港执法是基于普通法原则,包括无罪推定、有保持缄默的权利等。澳门已实施国安法,将是香港可以参考的范例。

李家超并称,而任何在香港执法的人,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则,包括无罪假定、保持缄默权利、以及有律师代表。他表示,设立初期会有一定数量人手,其后按需要增加,并探讨加入其余5个纪律部队人员。警队已展开成立新部门的前期工作,包括审视资源、人手及器材。

正值修例风波发生一周年的时间点,李家超坦言自己并不为去年修订《逃犯条例》引发大规模示威冲突而感到后悔。他称是为了正义而提出修例,他称自己的出发点是为了“公义”,如果可以重新选择,他依然会推行修订《逃犯条例》。

曾担任港府保安局长的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、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,对于警队为香港国安法成立执法部门表示认同。她认为,香港回归后警队取消政治部,令情报搜集工作失色。

叶刘淑仪指出,香港回归前有英国总督领导的安全委员会,成员包括英军人员。她说:“将来国安法实施后,本港也应该设立类似的委员会,加强与军方联络及情报交换,平日要定期作大型演练,预防大灾难及生化袭击。”

另一方面,有人曾在社交媒体声言要袭击警察,警方于昨日(6月10日)根据情报在元朗拘捕来自同一家庭的三名男女,起获一支真枪、390发实弹、枪械配件和伸缩棍。

警方指出,留意到有人以宗教名义号召明天(12日)在港岛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,警方呼吁公众应避免参与,强调警队会迅速果断执法,包括拘捕非法聚集的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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