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梦熊被褫夺铜紫荆星章勋衔

政府刊宪,将全国政协前委员刘梦熊从特区授勋名单中剔除,今天起生效。刘梦熊于2010年获颁铜紫荆星章,即代表有关勋衔被褫夺。

全国政协前委员刘梦熊2013年初,去信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,要求中止廉署对他于东方明珠串谋诈骗案的调查,2016年被裁定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,判囚18个月。刘梦熊其后提出终极上诉,最终被驳回。

根据礼宾处资料,为维持特区授勋及嘉奖制度具高度完善持正水平,如获授勋人士的行为,会对其应否继续拥有该勋衔构成疑问,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狱1年或以上,不论是否获得缓刑,或作出有损授勋及嘉奖制度的名声的行为等,政府会考虑是否须褫夺勋衔。礼宾处处长会启动褫夺机制,每宗个案须由行政长官亲自批准。